據新華社長沙5月15日專電(記者 陳文廣)利用含有劇毒的飛鏢將近千條農家狗射殺,然後加工儲藏、銷售。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法院日前宣判一起特大銷售“毒狗肉”案,11人被判處7年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2013年初,被告人皮剛邀約被告人黃維勝、毛麗珍夫婦,共同商議收購毒殺的農家狗,銷售後從中牟利。該團夥成員進行了具體的分工,被告人黃維勝、毛麗珍負責提供帶有紅外瞄準儀的弓弩和帶有氯化琥珀膽鹼B級劇毒的飛鏢,李聖國等8名被告人負責用毒飛鏢射殺農家狗,被告人皮剛、黃維勝、毛麗珍負責收購、加工、儲藏和銷售“毒狗肉”。
  法院審理後認為,皮剛等11名被告人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,根據本案11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主次作用不同,以及部分被告人有自首和退贓等法定、酌定情節,遂分別判處皮剛、黃維勝、毛麗珍等11名被告人7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並處人民幣35萬元至3000元不等的罰金。  (原標題:劇毒飛鏢射殺近千條農家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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